7月19日,国家质检总局发布了2010年第70号《关于批准对衢州莹白瓷、正阳三黄鸡、郧阳木瓜、金堂明参、丹寨硒锌米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批准自即日起对产于湖北省十堰市郧县的郧阳木瓜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这是郧县继“郧阳白羽乌鸡”后第二个申报成功的地理标志保护产品。
2010年,郧县财政整合支农资金1350万元专项用于木瓜产业发展,扶持木瓜酒生产企业发展,使木瓜酒年生产量达100吨。据悉,下一步郧县将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要求,积极出台《郧阳木瓜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管理办法》和《郧阳木瓜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使用管理办法》等文件,加大对木瓜产业的保护力度,挖掘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品牌价值,努力将“郧阳木瓜”打造为区域乃至全国有影响力的知名品牌,做大做强这一地方支柱性农业产业化项目,切实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支柱产业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