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资产监管的任务,就是为了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鄂州市在依法做好国有权属界定、登记、划转、转让、纠纷调处以及国有企业统计评价等工作的同时,积极探索国有资产监管新模式,较好地维护了国有权益。
一是招商拍卖,实现行政事业单位资产转让收益最大化。对所有国有资产的处置,按照市场化运作的要求,大胆探索,在全省率先实行行政事业单位资产进场交易制度,公开招标拍卖机构制度、竞买保证金制度和中标保证金制度,严格遵循“四公开”原则,即公开资产评估结果、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公开招标拍卖机构、公开拍卖国有资产。经过公开拍卖,无人登记购买拟降价处置的市农机办办公楼资产最终以1066万元成交,比评估值963万元增加103万元,比2007年的评估值605万元增加461万元,增值率分别达到11%和76%,实现了国有资产处置收益最大化。
二是把握市场机遇,实现国有股权转让收益最大化。市建设投资公司持有武昌鱼股份公司股票495万股,2007年进行了保护性查封。市财政部门得知武昌鱼股份公司有资产重组的意向,且有投资者意向受让市建设投资公司所持有的股票时,主动与投资者联系、谈判,在报经市国资委同意后,迅速解封了部分股票,以8.84元/股出售了市建设投资公司的武昌鱼股票2956042股给对方,转让收入2613.14万元。该转让价格处于今年以来武昌鱼股票当日收价的最高点,与6月30日的收盘价相比,超出了3.61元/股,获得了超额收益1067.13万元,国有股权在转让中实现了收益最大化。
三是规范资产评估行为,推进资产评估市场建设。继续完善资产评估报告、牵制、会审、抽查、稽核、公示制度等六项制度,并将监管关口前移,加强事前监管,通过参与评估过程,会审资产评估报告,深入委托单位现场了解实情,纠正高评、低评或技术性错误,从而使资产评估结果得到客观真实反映,避免“有价无市”和恶意低评现象的发生,为资产处置的公开、公平进行夯实了基础。对20家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评估报告进行了备案,评估前,账面资产总额为8778.33万元,评估后,资产总额为15023.08万元,增值达71.14%。
四是规范产权交易行为,推进产权交易市场建设。首先,严把关口。对市直所有国有(集体)企业、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处置申请进行调查,提出初审意见并上报;其次,全过程监管。在资产处置过程中,提前介入改制企事业单位资产评估、财务审计、改制方案制定、资产处置等全过程,履行好守好门、把好关、管好资产的职责;最后,市场化运作。对所有的国有产权转让,坚持按“四公开”的办法阳光操作。今年对8家企事业单位的资产处置申请进行了调查审核,并出具意见,经市领导批准,批复了资产处置方案,完成了12项资产处置项目,处置资产4477.76万元。
五是加大国有产权转让收入征收,维护国有权益。湖北多佳集团于2001年改制,截止2009年底尚拖欠市国资委国有产权转让收入3043.29万元。经过与湖北多佳集团反复协商,并根据股市二级市场的股票行情,及时出售了查封的该集团50万股武昌鱼股份公司股票,变现收入487万元全部用于抵减该集团欠缴市国资委的国有产权转让收入,维护了国有权益。
六是加强不良金融债权清收工作,降低财政风险。督促清收主体市物贸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加大清收力度并将清收收入及时缴入财政专户。目前清收收入937万元全部纳入财政专户管理,同时,按合同约定偿还省开发银行贷款利息885.92万元,维护了我市的金融信誉。

